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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搬家了!請點這裡繼續
這個故事不是法官分享,而是律師分享的,
那時候聽到的時候還蠻震撼的...
主要為勞工之因業務所致疾病(職業病)的悲傷故事.
我決定要寫下來分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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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連鎖量販店,
發生一個神經病跑去連鎖量販店割腕,
導致現場鮮血亂噴,
大家都嚇到了!
結果一部分的人,第一個動作報警.
另一部分的人跑去壓住他,並且有人幫這名神經病按壓住他的傷口,
過了不久,警察趕到現場後,
戴起了手套,
告知現場的人說:
"這個人常到警局,是AIDS的患者~"
不幸的是,其中一位幫忙按壓的員工,手上有傷口,
檢查之後呈陽性反應!(AIDS)
- -
講師於是問現場的同學:"你們覺得這是職災嗎?"
同學紛紛表示這當然是職災阿!
但當時這個事情卻是有鬧到法院的,
因為雇主認為說,我給他的工作裡面並沒有包含要去替顧客做這樣的事,
這是他自己自發性的事情,
若斷定職災的話,這恐怕是需要一筆龐大的醫療費的,
AIDS需兩年要一直投藥殺病菌,才有機會治癒!
最後的判決,認定這是職災!
因為,業務及工作的付出包含雇主對員工合理的期待,
包含必要及隨附的行為,
而這名員工,因為今天在這個工作場所是員工,
所以他才會去做這樣的事情,
如果不是,也不會主動去幫顧客做這樣的搶救動作.
結論:
我覺得這個故事很可憐,
大家保有一顆善良的心,也要適當地注意安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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